7+2!一键详解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满满的浙江元素——
3月8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了7+2处“浙江元素”。我们一起来看——
1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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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郎某某、何某某编造“谷某某出轨快递小哥”的对话内容发至微信群,在网上迅速发酵,谷女士向警方报警。公安机关对郎某某、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因造谣者道歉态度消极,谷女士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期间,谣言在网络持续传播发酵,不仅严重损害被害人的名誉权,还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杭州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区公安分局以郎某某、何某某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检察院对郎某某、何某某提起公诉,并对二名被告人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确定刑量刑建议。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宣判后,二名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创新适用“沉睡条款”探索“自诉转公诉”的生动司法实践,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例出圈”,向公众清晰传达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法治理念,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本案获评党的十九大以来网络法治典型案事例、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浙江省法治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法治事件”,办案团队获评年度全国优秀办案团队,并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26日,本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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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助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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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检察机关聚焦共同富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责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践行初心使命。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突出惩治邪教、间谍、暴恐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4550人,起诉94507人;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依法战“疫”,全省检察机关尽锐出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落实“六稳”“六保”,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着力落实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保护,着重解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短板弱项。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国试点工作;依法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开展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破解权利人维权难、举证难。
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实施。聚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推进统一司法标准、共享数据资源,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围绕海洋强国战略,支持舟山海洋检察与海事审判协作配合,强化温州、台州海湾生态司法保护检法协作。
合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着力发挥检察机关侦查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职能,依法查办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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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长三角一体化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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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区域检察协作方面,推进沪苏浙皖检察协作常设办事机构“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办公室”的建设。增进长三角区域的重大检察协同,共同提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议题和司法政策方案,协调推进区域检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沪苏浙皖检察长座谈会、环太湖检察论坛、自贸区检察论坛、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平台效能,推动协作交流立体化、常态化。全面深化四省、市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全方位协作,在线索发现、案件管辖、证据获取、司法鉴定等检察办案协作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协作互助。以数据库、通用信息平台等为载体,积极参与数据共享和交换体系的建设,目前已与上海市检察院签署数据交换共享协议,建立沪浙检察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涵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表汇总数据,以及跨省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跨省异地协作数据。积极主动与上海、江苏、安徽两省一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研和重大课题攻关,深入查找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检察协作短板,共同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此外,浙江省检察机关还致力于统一区域内司法政策适用标准,合作开展检察调研,联合制定工作文件,共同编发典型案例;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一体化检察保障;搭建检察政治工作合作框架;深化疫情防控下办案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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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绍兴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专项监督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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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嵊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均有不同程度文身。文身存在易感染、从业受限等风险,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未成年人文身监管存在空白。该院遂将线索上报。绍兴市检察院在嵊州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向绍兴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文身系统治理。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2021年3月,绍兴市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出台全国首个文身行业地方规范,即《绍兴市文身行业管理规范(试行)》,从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使用耗材等方面提出监管意见,创设“两单两书”机制,限制未成年人文身。绍兴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2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一份检察建议,推动政府部门对行业共性问题开展有序治理,并率先建立该行业的地方标准规范,这一绍兴实践经验已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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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涉台检察联络室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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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嘉善县检察院驻台协检察联络站正式揭牌,系浙江省成立的首个驻台协检察联络站。揭牌仪式上,嘉善县检察院同时发布涉台检察工作白皮书,公布4个服务台企典型案例,并与县台办、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签署相关工作机制。联络站全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具体履行受理涉检信访、发现案件线索、提供检察服务、实行案件通报、开展分析研判等职责。
联络站成立以来,嘉善县检察院相继成立工作专班,组建涉台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与县公安局、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开展打击侵犯台企利益相关犯罪及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深化“线上+线下”全方位检察服务,依托“检企e站”平台,与100余家台资企业实时保持互动;围绕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讲座2次,台胞台企受众100余人。截至目前,嘉善县检察院依法对5名涉台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台资企业制发检察建议3份,解决台企法律咨询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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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杭州“非羁码”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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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码是杭州检察机关以数字监控手段降低审前羁押率为切入点,借鉴“健康码”理念,联合杭州市公安局共同研发的刑事诉讼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对接“城市大脑”系统,借鉴疫情期间健康码的开发应用原则,研发非羁码作为对采取非羁押措施人员的监管措施,解决非羁押手段扩大适用后的人员管理问题,助推少捕慎诉慎押的有效落实。
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上安装相关APP并随身携带手机,通过APP进行人脸识别防止人机分离并不定期报到(即便人机分离也可通过城市大脑掌握情况)。被监管人离开特定活动范围或进入禁止活动范围的,或出现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近距离停留情况的,立即启动自动报警、自动记录,防止脱管、串供等问题。同时,“非羁码”根据非羁押人员日常行为管控和综合赋分,生成“绿、黄、红”三级监管码,系统根据监管码的颜色变化推送预警信息,指导监管单位精准落实“飞行打卡、上门巡视、力量贴靠、上网追逃、抓捕收监”等措施,并可以为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时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非羁码”等数字监控APP的模式应用,以后台监控代替“报到”,充分保障被监控人的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促进了被监控人员及时回归社会,有利于促成赔偿谅解、化解矛盾纠纷,还为被监控人员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活动,继续创造社会价值提供了更多空间和可能。同时,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势,不仅有效实现实时监控、风险研判等现代化监控要求,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让司法更具人性、更加“聪明”、更有品质。杭州市试行非羁码以来,审前羁押率由2019年的52.41%下降到2021年的39.1%,杭州地区总共适用了23911人,当前适用12212人,呈明显下降趋势,且无一人脱逃。多位专家认为,以非羁码探索大数据监管刑事诉讼非羁押人员模式,为非羁押人员监管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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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法律监督“浙江经验”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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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是互联网先发、数字技术及产业先发区域,2021年以来,浙江省委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数字法治是其中五大版块之一。在这个大体系中,政法机关之间办案信息相互对接、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司法信息也在相互对接,运用大数据力量遏制相关违法犯罪的合力正在形成。
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体系,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转变。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菜第一批数字监督专项行动,共排查出监督线索2739条,以全省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35个重大类案监督场景应用,除民间借贷、劳动报酬外,查办车辆骗保理赔、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新领域虚假诉讼1975件,推动违法销售成品油、违规发放国家补助资金等领域治理,向全国检察机关移送各类监督线索3.5万余条。同时,省检察院牵头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集成公、检、法、司、监委等单位 12 套业务系统,贯通省市县三级777家政法机关和监察委,浙江成国全国首个省域范围内实现单轨制协同办案的省份,99%以上的刑事案件实现全数字化线上移送。在省委高度重视和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浙江向中央政法委申请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省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浙江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办法(试行)》,湖州市被确定为浙江省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在破解“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涉企案件立案立案侦查两年后尚未结案”等部门间数据壁垒上取得重大突破。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浙江做法充分肯定,认为是“执法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数字革命”,并将浙江数字检察经验上升为全国检察大数据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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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告附件还提到了“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浙江绍兴车辆保险诈骗类案”“浙江湖州‘春燕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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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车辆保险诈骗类案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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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通过对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理赔诉讼的近800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了分析后,发现并查实车辆保险欺诈60余起,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团伙共46人,涉案金额逾1500万元。同时,检察机关对所涉保险理赔诉讼案陆续制发再审检察建议,部分已获法院采纳。为有效遏制车辆保险诈骗行为,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绍兴市检察机关还分别向法院、保险行业监管协会等机构发出检察建议,掀起一场推动行业整顿的骗保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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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春燕工作室”
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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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工作室是湖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统一品牌,寓意“春风化雨、雏燕归来”,最早成立于南浔区检察院,在全省乃至全国具备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近年来“春燕工作室”主动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定位,以先进理念、系统思维,创新进取,能动履职,深度融合未成年人保护系统治理,推动形成保护合力,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湖州检察工作的一张“金名片”。
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领域推行“一件事改革”,率先实现“一站式”办案全覆盖,首创心理损害评估支持中心,加大对青少年心理损害的救助,办理的章某某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民法典实施类精品案例。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87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依法不起诉362人,实施精准帮教,帮助105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其中15名考入大学。发挥四大检察融合监督职能,有效治理监护缺失,涉未成年人住宿安全、电子烟销售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以案促建,联合公安机关开发智瞳系统,守护未成年人住宿安全,获评最高检新时代检察故事汇十大案例;对部分青少年滥用成瘾性非处方药以案促治,向药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共同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将氢溴酸右美沙芬转换为处方药,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21年,全市“春燕工作室”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2人次、省级个人荣誉7人次,2个集体获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未检业务专家2名,省级业务能手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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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浙检“漫联”团队今年继续参与了报告附件图示的制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动呈现贡献了一分特殊的“浙检元素”。
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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